發布日期:2021-08-30 瀏覽次數:384
在農村建房有一個不成文的規矩,那就是一定要招待好村里的“建筑隊”,以前農民都是用好吃好喝的招待,而現在為了省事,大多數農民都會將飯錢,算到總用工費里。
不過,近期福建省卻出臺了農村建房“房長制”,農民今后蓋房將只能通過“房長”,邀請專業的施工隊,才能對地上房屋進行翻建。而且這種情況在全國并非個例,隨著這一模式的逐步推廣,也預示著農村“建筑隊”將消失。
其實,無論是出于照顧人情也好,還是出于節約建房花費也好,大多數農民都會不自覺的去選擇村里的“建筑隊”。而且,農村的施工隊大多可以將無法外出打工,或者一些閑散勞動力充分利用起來,這樣大家都有錢賺。
那既然用村里的“建筑隊”建房有很多好處,那為何還要被逐漸取代?
居住安全,永遠是建房的最根本需求,而農村“建筑隊”在房屋結構的安全性方面,卻往往沒有經過專業的培訓。在這種情況下,即便農民想要重新分隔間或者往上加蓋的想法,存在很大的安全性問題,村里的“建筑隊”也不一定能及時指出。前段時間,某地飯館坍塌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的事件,就是由不規范加蓋造成的。
與此同時,隨著農民生活條件的不斷變好,很多農民對于房屋的居住舒適度和美觀程度,有了新的需求。而出于對房屋設計知識的缺失,大多數農村“建筑隊”很難為農民提供更好的設計方案,大多數只是通過安裝玻璃隔斷或陽臺罩,來提升建筑的美感。但在整體上,以上這些常規做法,對農房外觀的提升程度很有限。
為了更好地保障農民的居住舒適性和安全性,近期國家出臺了很多建房新政,主要措施如下。
在《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中,國家明確要求,經相關部門鑒定,未達到抗震設防強制性標準的農村村民住宅和鄉村公共設施建設工程,在進行抗震加固方面給予必要的政策支持。這一措施在現實中的表現,最主要的就是發放農房抗震改造補貼,只要農民的農房翻蓋符合對應要求,就可以領取1.2~2萬元的補貼資金。
除此以外,在《關于開展農村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中,國家明確表示,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宜居型農房建設試點工作要求和驗收標準,驗收合格的,要“以獎代補”。這一措施在現實中的表現,就是發放宜居型農房建設或改造補貼,而且這份建房補貼的金額往往都比較大,但此前坊間流傳的“一戶補貼18萬”并不屬實。
總的來說,考慮到不少農民需要靠農村“建筑隊”吃飯,因此相對于單純地被取代而言,對其提供免費的專業培訓并發放證書,來得更為實在。而且,現如今農民建房建得好,還可以領取以上2份補貼。對此,農民最需要記住的就是申領補貼的方法,即農民只需要在建房或改造前,向村委會提出申請,之后按照當地要求進行建設,竣工驗收合格后,錢就會發到農民手里。